女子遭掌掴还手被认定为互殴引热议,为什么是互殴?近日,成都铁路公安局对一起案件的“互殴”认定引起网友质疑。
5月2日,一名女子发布了一段视频,称她独自乘坐高铁,后排有五个人,其中两个成年人和三个孩子。在火车行驶过程中,孩子们一直在玩游戏,同时多次撞到椅背。这名女子说,她回头停下来,因为她无法忍受孩子多次撞到椅背的行为。他阻止孩子的行为引起了父母的不满,双方发生了争执。在争执中,孩子的父母扇了那个女人一巴掌,那个女人也反击了。
当天,一名媒体记者采访了一名乘客顾女士(化姓)。顾女士说,她乘坐了G6276列火车,起点是峨眉山,终点站是广元,经过成都、绵阳等地。顾女士说,双方的冲突确实是由熊撞到椅背造成的。另一名乘客告诉记者,当列车乘务员正在调解时,双方发生了身体冲突。
5月3日,孩子的父母报警,涉案妇女被传唤。该女子认为,孩子的父母先犯了错误,先骂人打人,应该是主要责任方,所以拒绝和解。
最后,警方认定双方构成“互殴”,对被殴打后反击的妇女处以200元行政处罚,对子女父母处以500元行政处罚。
处罚结果公布后,立即引起网友热议。
网友们几乎“片面”地支持该女子不要和解,要复议。
许多网民表示,他们无法理解惩罚的结果:如果他们被殴打,他们将受到惩罚?如果你被殴打,你就不能反击。你得躺下吗?
还有一些支持这个女人的网民从另一个角度开始:出于孩子的教育问题,他们说他们必须支持小妹妹,这个案例警告大多数父母教育他们的熊孩子是最重要的。一些网民说,最好选择报警,而不是反击,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互相殴打。这是把合理的事情变成不合理的,这真的不划算。
事实上,该案引起网友评论“炸锅”的关键在于警方对该案性质的认定——互殴。网友认为,被殴打后反击,不能认定为“互殴”,只能正当防卫。
那么,什么是互殴呢?
根据公安部网站发布的《关于依法妥善处理轻伤案件的指导意见》:(9)准确区分正当防卫和相互殴打的故意伤害。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,全面调查案件原因、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、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、是否使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、是否收集他人参与战斗等客观情节,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。因琐事发生争执,双方不能保持克制,导致打斗,对于错误的一方,手段明显过激,或者一方先开始,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继续侵权,对方造成伤害的,一般认定为正当防卫。故意挑拨对方实施非法侵权,抓住机会伤害对方的,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。
女子遭掌掴还手被认定为互殴引热议,为什么是互殴?,在上述事件中,孩子在公共场所吵闹、撞到前排乘客椅背的行为,其实是孩子家长监督教育不到位,可以认为是错误第一。当受干扰的乘客(即涉案女性)提出不满并制止时,孩子的父母不仅没有正确的引导和教育,反而互相骂骂打人,这种行为确实让人难以认同。这也是网友对案件认定和处罚结果不满的重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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